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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1:23]
市国税局严格四项制度强化干部私车监督管理
时间:2007-11-10 作者:佚名 来源:醴陵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licha
针对干部私车不断增多的发展趋势,市国税局严格四项制度强化私车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和预防私车腐败。一是严格资金来源申报制。要求干部购车前一律从监察室领取“干部购车申请表”,购车人如实填写购车人、购车时间、购车地点、购车资金来源,由购车人签字确认后,留监察室备案;二是严格车辆牌号登记制。干部购车后,要求及时向监察室报告所购车辆的车型、购车实际价格及车牌号码,便于长期跟踪管理和监督;三是严格行驶里程、油耗报送制。每月纪检活动日,要求车主将本月行驶里程数(月末里程与月初里程,即码表)抄报各单位监察小组,监察小组根据私车使用者车型排量、里程推算出当期耗油量,并以此与车主提供的油料发票比对;四是严格费用备查制。要求车主按规定索取和保存油料费、修理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杂费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持油卡者,应出具购油发票)。原始发票交监察室加盖“醴陵市国税局已查验不予报销”印章后,退回持票人保存,发票复印件交监察室备案并登记在册。对有定点维修厂家的,要求报各监察小组登记定点维修厂。同时该局还确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执行不力或不执行者,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纳入该局季度及年度工作质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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