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醴陵市委宣传部文件 醴宣字[2008]9号 中共醴陵市委宣传部关于举办 “颂改革开放,唱乡音乡情、庆百年奥运、建和谐家园·2008醴陵市渌水谣本土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活跃城乡文化、挖掘民间文化艺术,宣传、推介醴陵非物质文化遗产,喜迎百年奥运,展示我市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发全市人民知我醴陵、爱我醴陵和构建和谐醴陵的热情,决定举办“颂改革开放、唱乡音乡情、庆百年奥运、建和谐家园·2008醴陵市渌水谣本土歌手大赛”。本次大赛由醴陵市广播电视局、醴陵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醴陵市文体局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和演唱内容 1、参赛对象 凡年满16岁以上的醴陵籍人士和在醴陵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初赛在各乡镇、办事处文化站报名参赛,复赛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选送3-5名选手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参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醴陵电视台综艺部(滨河路49号,电话:3239918) 2、演唱内容 吟唱醴陵民歌民谣,倡导创作以歌颂醴陵改革开放三十年成就和庆百年奥运、建和谐家园为内容的原创歌曲,同时也可以演唱健康向上的其它歌曲。 二、大赛程序和时间安排 大赛分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7月23日至8月31日为宣传发动和报名阶段,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选手参赛。9月1日至9月10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初赛;大赛组委会组织复赛、决赛,11月底进行。大赛的全过程醴陵电视台跟踪宣传报道,决赛将进行现场实况录播。 三、评奖和奖项 1、评奖办法 由醴陵资深专业音乐人士组成大赛评委会,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评选。初赛与复赛由评委评议打分,决赛实行评委现场亮分。同时,组委会将邀请公证处对本次大赛进行现场公证。 2、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若干名;同时评定最佳创作奖、优秀歌手奖和优秀组织奖。对获奖选手、组委会均颁发获奖证书、奖金或奖品。 四、组织领导 成立“2008醴陵市渌水谣本土歌手大赛”组委会 主 任:周建新 副主任:张龙兵 刘放年 唐宏伟 张先华 成 员:钟 颉 姚武飞 谭晓宁 陈晓军 朱 铭 肖维奇 陈 鸿 张 程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谭晓宁 副主任:陈晓军 张 程 朱 铭 为了使这次活动圆满成功,各乡镇、办事处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广泛发动选手参赛,唱出醴陵的特色,唱出醴陵人的风采 中共醴陵市委宣传部 2008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