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虽足不出户,便可享受购物乐趣;电话一拨,心仪商品就会送货上门。但消费者需提防各种消费陷阱,以免中了不良商家的“招”。丁先生在一家电视购物时花980元买了部手机, 对方承诺:货到付款,不满意包退、包换。当邮局送货员送来包裹时,丁先生要求验货,邮局送货员告知:“付款后才能打开包装。”交钱后发现包裹内是一部没有合格证的杂牌手机。丁先生随即要求退货,送货员说只能和销售商联系,他只收钱不退货。拿到手机后发现该手机和所宣传的品牌不一致,而且信号、功能都有问题。当与经销商联系要求更换时 ,对方提出:上次是发货失误,但要再寄去1980元才能退掉第一部手机换一台正品手机。没想到,钱寄去后,答应退手机的承诺却再也没有回音了。丁先生最终花了双份的钱买到两个不合格的手机。 他告诫消费者,不要轻信电视购物,货到付款是诱饵,消费者要谨慎购物。 电视直销广告夸大和虚假的宣传多,消费者举证维权难。一旦消费者购买后,发现问题便很难再退回去。因为不少电视直销总部在异地,消费者因无法举证、联系不到直销点等原因,难以维权。另外这些经销商从不给消费者开具任何发票,所以消费者即使投诉也很难追查到。 陷阱一、虚假宣传,蒙住顾客的眼睛。一些经营者利用各种媒体进行诱骗营销活动,夸大其词,鼓吹功效,当消费者发现上当后,经营者携款而逃,消费者损失无法挽回。 陷阱二、货到付款。看上去很美,但往往注明“收取邮件时,请先付款”,等邮局工作人员离开后发现所邮购商品质量有问题。一些经营者在媒体上做广告,骗取邮购商品费用。消费者汇款后,经营者不发货或发假货。在消费者查询时,谎称商品被海关暂扣需要另交费用,或者告诉消费者原来的产品已没有,增加费用可以提供更好的产品,引诱消费者再次上当。 陷阱三、实际效果与广告宣传不符,且发票没了踪影。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消费者面临举证难的局面。电视购物、网络购物不般采取低价诱惑的手段推销二手货或残次品,有些网站提供的产品说明夸大宣传,消费者买到的商品与在网站上看的商品相距甚远。而且网站的购销合同一般采取格式化条款,如果消费者不想接受,就无法进行交易。对网上售出产品不承担“三包”责任,退换货条件苛刻,消费者想要退换,困难重重。 陷阱四夸大功效,明码虚价。本来只几十元的价格,通过夸大宣传,售价涨了几倍。 目前电视购物商品宣传无秩序可言的现象使电视购物公信力遭到消费者质疑。一方面是消费者对电视购物虚假广告深恶痛绝,一方面是经营者为了谋求巨大的经济利益依旧我行我素,跟消费者和国家有关部门玩起了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商场游戏。对于电视购物的种种陷阱,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应认真了解网站的资质,对生疏、冷僻的网站提高警惕,尽量选择一些有保障的规模大的网站,争取采用验货后付款的方式,避免权益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