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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温馨提示
时间:2008-9-26   作者:   来源:芒果网   编辑:肖潇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大家又可以趁着秋高气爽的好天气出游了。而今年的“十一”黄金周恰逢中秋节和国庆节两节聚首,各种节庆活动精彩纷呈、热闹非凡,各地的旅游部门正在积极备战,做好迎接游客的准备,为广大游客提供了多种节日休闲放松的好去处。

  这个“十一”已经是第十八个黄金周了,为确保“十一”黄金周安全平稳、愉快祥和地渡过,现在全国许多城市和旅游地区对旅游汽车、游船、索道等交通工具进行了安全检查,同时对景点的设施、比如攀岩、蹦极这类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也开展了安全检查,在这里特别提醒大家出行前一定要充分掌握旅游安全的知识。

  在此,给即将出游的游客提供一些关于假日旅游消费及安全的温馨提示:

提示1:选择正规旅行社

  参加旅游团报名时要注意查看旅行业的“照”和“证”。即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国家旅游局或市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须载明许可证号码、旅行社名称、营业场所、许可经营业务、质量保证金数额和许可证有效期等内容。出境游是特许经营的业务,在参加出境旅游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提示2:签订旅游合同

  根据我国有关法规规定,旅行社安排旅游者旅游时,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合同对旅游内容、费用、退团、合同变更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的标准、交通工具的标准、餐饮的次数和标准等等。游客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并妥善保存好,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提示3、旅游者要依法维护权益

  旅游者须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参加自费项目不要违法,在旅游过程中严禁参加黄、赌、毒活动,不要轻信当地地接社导游出示的供游客选择的所谓某国某地旅游部门推荐的“自费项目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遇突发事件可拨打当地的旅游咨询和投诉热线。

  如旅游者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出游报名所在地的市、区(县)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旅游质监部门经调查核实后,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投诉时效为90天。旅游者也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示4、 遵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欧洲部分国家制定了针对入境游客穿着、携带假名牌的处罚办法和法规,而我国赴欧旅游公民因穿戴假名牌而受到处罚的事件曾有发生,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提醒赴欧洲旅游的市民不要穿着、携带或购买假冒名牌物品。

提示5、出游前做好功课

  旅游的同时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为了让游程更加精彩和顺利,请游客在出游之前尽可能多地了解这些目的地的气候、风俗、饮食和文化,要了解这些信息,既可以上网查询也可以向旅行社咨询,还可以购买相关杂志和书籍。

提示6、出游请做文明游客

  请大家在出游时牢记自己代表中国人的形象,努力塑造中国公民的良好国际形象,做个文明游客:讲卫生、懂礼仪、守秩序、守法规、爱护环境和公关设施、不要喧哗吵闹。

提示7、出游安全最重要

  广大游客在出游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在跟团出游时,听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尽量避免涉及过于危险的区域。同时,在参与探险游、高原游等特殊项目时,要有组织地进行,并量力而行,结合自身身体状况有选择地参加。

  另外游客最好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外出;小心保管旅游证件;在人多拥挤的地方,不要胡乱摆放财物;横过马路时,小心有人借故贴近偷窃;提取财物前,应先观察四周是否有可疑人士。出国游的游客护照是重要的国际旅行证件,为了旅行和日常生活的方便,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增强护照保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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